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范博持有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965,4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本次质押1,786,000股后,范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4,356,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39.72%。
●范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78,283,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38%;本次质押1,786,000股后,范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9,266,7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21.30%。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收到范博办理股票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范博于2019年11月27日将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1,78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30%)质押给海通证券(13.700, -0.01, -0.07%)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11月26日。上述质押已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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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孙朋东、徐钦祥、朱成寅、范博、周图亮、段炼、黄绍刚、赵杰、仲继华(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278,283,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3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尚质押本公司股份59,266,700股,占其合计持股总数的21.3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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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本次质押主要系个人原因。范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及其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不会引起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也不会影响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控制权。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